驻宛省人大代表称赞普法及时
大河网讯 6月5日是第四十四个“世界环境日”,也是我国新《环境保护法》实施后的首个“环境日”。当天,南阳市中级法院组织了专场普法宣传活动。
今年“环境日”的主题为“践行绿色生活”。该主题旨在增强全民环境意识、节约意识、生态意识,选择低碳、节俭的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,形成人人、事事、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新风尚,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的社会和群众基础。
新《环境保护法》明确规定:“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,采取低碳、节俭的生活方式,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。”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,是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、政治、文化和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。
为全面贯彻今年“环境日”的主题,扩大环保宣传,提高环保意识,南阳市中级法院在院门口开展了“环境日”主题宣传普法活动。市环保局、中院立案庭、民事审判庭、刑事审判庭、行政审判庭、执行局、法警局、宣传处业务骨干及青年志愿者参加了此次宣传活动。
南阳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庞景玉,党组副书记、常务副院长刘鹏到现场参加活动并提出明确要求。活动全程接待群众咨询150余次,接待人员耐心细致为群众解释、宣传新《环境保护法》、最高人民法院新出台的环境侵权案件司法解释及民事、刑事、行政、执行方面相关法律法规。
省人大代表专门到场视察、指导中院宣传日活动,指出“南阳中院普法宣传工作做得好,很有意义,能够有效增强群众环保意识,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贡献。”
据了解,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确定今年世界环境日主题为“可持续消费和生产”,口号为“七十亿人的梦想:一个星球关爱型消费”。(生俊东 王君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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